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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刘世定教授应邀来我院做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1

              

             

2016年11月18日下午,学院邀请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导师刘世定教授,在教学10号楼D区四楼报告厅做了题为《不同类型的田野调查和案例研究》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李怀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全体研究生20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刘世定教授以不同类型的田野调查和案例研究为主题,从田野调查和案例研究的差异性来展开学术讲座。第一、针对目前关于田野调查和案例研究的不同类型,围绕田野调查与案例研究的差异性展开分析。第二、分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田野调查。即寻找研究起点的田野调查、寻找因果关联的田野调查、检验因果关联的田野调查。以费孝通先生《江村经济》为例,来对寻找研究起点的田野调查进行深入解释分析。对于寻找因果关联的田野调查,分别从寻找现状根源的田野调查与寻找演变后果的田野调查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寻找现状根源的田野调查,指出其为寻找因果变量入手的研究,意在寻求解释。其特点主要有:有明确的待解释的问题;对所关心的现象详细描述;通过文献搜集、访谈了解可能导致该现象的各种有关因素的信息。对于寻找演变后果的田野调查,通过以费孝通《行行重行行》为例,指出其特点主要有:对引发变化的事件很清楚;关注新发生事物、可以是独一的;可不考虑同类规模、自变量清晰;因变量充分开放、具有动态性。同时指出寻找演变后果的田野调查不考虑代表性问题,不涉及概率论和数理统计问题。第三类田野调查为检验因果关联的田野调查,以费孝通先生《云南三村》为例指出其主要特点为:有理论预设,问题明确;依条件选择田野调查案例;描述和理论分析并重;适度“脱脂”,关注的信息不如寻找问题的田野调查丰富。在对这三种田野调查类型进行分析后,刘世定教授指出了“判别性实验”原则,在田野调查中的意义。针对带有理论假设的田野调查常受的一个质疑:搜集有利证据,回避不利证据。刘世定教授指出,这种质疑对于某些案例研究的做法有合理性。但作为一种反对带有理论假设的研究的根据,忽视了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要求——判别性试验。第三、指出案例研究的不同类型,将案例研究分为历史学取向的案例研究与理论取向的案例研究。认为历史学取向的案例研究是将案例本身涉及的事件、人物、相关环境尽可能详细地加以描述。理论取向的案例研究为只关注与模型变量有重要关系的因素和机制,将无关事项剔除。第四、指出与理论模型对话的案例研究功能,同时指出与新建理论模型对话的案例研究不是证实理论,而是研究在更为复杂具体的环境、条件下,理论所陈述的关系——机制如何发挥作用。有时需要在基础模型的基础上增加条件,得到抽象程度比较低、具体内容较多的模型。

刘世定教授认为,在进行案例研究时,要特别注意关注既有理论难以解释的现象。抓住这种现象进行理论思考,常常是推进理论的契机。分别以科斯对“斯特吉斯诉布里奇曼案”的分析,提出“相互性”概念,推进产权理论研究与麦考利对合约的研究两个例子进行了详细说明。最后指出,当我们发现了既有理论解释不了的现象,一个基本的做法是指出应追寻既有理论的前提,进而修改前提,提出新的理论假设。同时对于案例资料与理论问题的匹配问题、案例资料的再利用,进行了简洁清晰的说明。

刘世定教授还指出,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要写出四份报告,分别为白描式田野报告、案例分析与理论模型报告、读书报告、统计分析报告。这对研究生制定合理有效的学习规划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此次报告内容详实,观点清晰深刻,使听讲师生受益匪浅。最后,听讲师生就本次报告主题内容与刘世定教授进行了热烈讨论。刘世定教授就师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李怀教授对学术报告会进行了总结。

     此次学术讲座是我院2016年“研究生学术月”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撰稿 韩凤莹 审核 李怀)

 刘世定,男,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制度运行与制度变迁、经济学与社会学比较、企业制度与组织。著有《经济社会学》、《趋同行为与人口规模》、《占有、认知与人际关系——对中国乡村制度变迁的经济社会学分析》、《走向21世纪的中国社会问题》、《中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历程与运行机制》、《乡镇组织结构调查》,主编集刊《经济社会学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管理世界》、《社会》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多篇。